管理办法总则

作者: 时间:2016-09-01 点击数:

华中科技大学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 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主要由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等学院的骨干科研力量组成。实验室的正式名称为: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英文名称为: 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Biophysic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实验室的总体目标是: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学科众多、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基于分子生物物理的高水平基础性研究基地,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 验室主要研究方向有三个:(1)重要功能基因的发现和鉴定(2)膜蛋白结构与功能的动态关系(3)基于重要膜蛋白药物靶点的药物研发。
第五条 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华中科技大学
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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