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9-01 点击数:

华中科技大学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学术活动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术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实验室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学术交流、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加速人才培养。
第二条 由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学术活动,制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组织学术活动计划的实施,解决学术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实验室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学术活动,由实验室秘书安排学术活动日程并下发通知。
第四条 学术活动内容涉及研究工作的进展、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发展方向以及前沿学科综述和论文报告、国内外学术会议汇报、专题学术讨论、系列学术讲座等。
第五条 为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邀请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成就的学者来实验室做学术报告。
第六条 鼓励实验室硕、博士生开展各种各样的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 学术活动经费由实验室的相关经费预算中列支。

华中科技大学
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

Copyright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版权所有 邮编:430074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